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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自治区国有企业实施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土地出让金使用暂行规定的通知

时间:2024-06-17 19:38:14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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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自治区国有企业实施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土地出让金使用暂行规定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自治区国有企业实施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土地出让金使用暂行规定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9〕156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现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自治区国有企业实施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土地出让金使用暂行规定》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关于自治区国有企业实施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土地出让金使用暂行规定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 国土资源厅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自治区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区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藏党发〔2007〕9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自《西藏自治区国有企业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藏委厅〔2001〕18号)颁布以来,经房改部门批准进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国有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经房改部门批准,国有企业将自有闲置土地用于本企业集资合作建房,或出售自有闲置土地筹集资金用于本企业住房制度改革的,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免征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第四条 国有企业利用闲置土地进行房改的,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时,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按规定纳入同级财政基金预算管理。
第五条 国有企业使用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用于住房制度改革的几种情况:
(一)国有企业利用自有闲置土地,为本企业职工修建集资合作建房,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在规定范围内可用于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
(二)国有企业出售闲置土地筹集房改资金的,出售所得资金在其所批准的房改方案所需资金范围内的,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在规定范围内可用于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
(三)国有企业出售闲置土地筹集资金进行房改的,出售所得资金超过其所批准的房改方案所需资金范围的,超出部分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得用于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支出。
(四)国有企业利用闲置土地进行商业开发的,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得用于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支出。
第六条 国有企业利用闲置土地进行修建集资合作建房和商业开发混合建设进行房改的,土地出让金按以下方式列支:
(一)修建集资合作建房与商业开发用地可以分开的,修建集资合作建房用地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在规定范围内可用于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商业开发用地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得用于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支出。
(二)集资合作建房与商业开发混合建设,用地无法分开的,按照政策性住房和商业性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其中:集资合作建房分摊的应缴土地出让金,在规定范围内可用于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商业开发所分摊的土地出让金,不得用于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支出。
政策性住房和商业性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以当地房屋管理部门核定的住房建筑面积数据为准。
第七条 使用土地出让金审核程序:
(一)国有企业先向主管部门提交企业房改方案、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入库单据、要求使用土地出让金请示以及有关材料,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无误后,由企业主管部门向同级房改部门申请,并附企业房改方案和企业要求使用土地出让金的请示等资料。
(二)房改部门负责审核同级国有企业主管部门提交的企业房改方案和使用土地出让金申请,并在审核同意后1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向当地国土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三)国土部门根据房改部门的审核意见,在1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向同级财政出具土地出让金使用确认文件和土地出让金缴纳证明文件。
(四)财政部门根据房改部门和国土部门的审核确认文件,在1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负责向国有企业办结土地出让金使用手续。
第八条 国有企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实行财政基金收支管理,企业已获申请批准使用的土地出让金必须存入企业房改基金专户,专项用于企业房改。
第九条 国有企业不得擅自变更已经房改部门审批同意的企业房改方案,不得擅自扩大盘活土地面积,骗取土地出让金。企业申请使用土地出让金必须用于企业房改,严禁挪作他用。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加强资金监管,发现违规问题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十条 企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利用土地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参加房改人员的身份和申请使用土地出让金等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和监督;房改部门要认真审查国有企业房改方案;国土部门要严格审核国有企业申请的土地性质、土地出让面积和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金额;财政部门要严格办理核拨申请使用土地出让的相关手续及土地出让金金额。
第十一条 建设(房改)、国土、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对在企业使用土地出让金过程中不执行自治区统一政策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改办)、财政厅、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5]10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车辆购置税《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以下简称《免税车辆图册》)印发给你们,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本通知下发前符合免税条件但已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5]47号)规定,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
为规范行政执法,依法行政,2004年以前交通部下发的《免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图册》(1-7册)、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下发的《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辆图册》(1-2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国税函[2005]672号)、《流转税管理司关于确认国产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流便函[2005]008号),至2005年12月31日停止执行。
本通知停止执行的免税车辆图册内的车辆,且该生产企业现仍继续生产的,车辆生产企业应依照国税发[2005]47号文件规定重新提出免税申请。

请遵照执行。
附件: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明细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明细表



序号
省市
厂家名称
车辆型号
备注

1
北京
北京三兴汽车厂
BSX5260THB混凝土泵车

2
BSX5310THB混凝土泵车

3
BSX5170THB车载式混凝土泵车

4
BSX5144JGK高空作业车

5
BSX5041TSL扫路车


6
BSX5051TSL扫路车


7
BSX5150ZYS压缩式垃圾车


8
BSX5150GQX多功能清洗车


9
BSX5150TSL扫路车


10
BSX5110TYH路面养护车


11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BJ5050ZYS压缩式垃圾车

12
BJ5051ZYS压缩式垃圾车

13
BJ5280THB37混凝土泵车

14
BJ5390THB45混凝土泵车

15
BJ5380THB44混凝土泵车

16
BJ5038Z4BA2-1密封式垃圾车

17
BJ5043Z9CE6-1密封式垃圾车

18
BJ5043Z9CE6密封式垃圾车

19
BJ5028Z2BW2扫路车

20
BJ5059ZBBD6扫路车

21
北京市清洁机械厂
BQJ5060ZXXE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22
BQJ9130GSS洒水半挂车
车头按规定征税

23
BQJ5160TCXZ多功能除雪车

24
北京攀尼高空作业设备有限公司
BT5052JGKC-2高空作业车

25
北京东城星火环卫设备厂
BXH5050TQX清洗车

26
北京东城星火环卫设备厂
BXH5040ZZZ自装卸式垃圾车

27
北京市政中燕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BSZ5050GSS洒水车

28
BSZ5240GSS洒水车

29
BSZ9130GSS洒水半挂车
车头按规定征税

30
BSZ5250TXJ稀浆封层车

31
BSZ5121GSS洒水车

序号
省市
厂家名称
车辆型号
备注

32
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机械厂
BGJ5110GXW吸污车

33
北京英斯泰克视频技术有限公司
BYN5171XTX通讯车


34
BYN5172XTX通讯车


35
BYN5060XTX通讯车


36
BYN5153XTX通讯车


37
北京市四清环卫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BQS5040ZZZ 自装卸式垃圾车


38
BQS5040GXE 吸粪车


39
BQS5040ZXX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40
北京起重机器厂
BCW5256ZXXZLJ18B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41
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
HLT5050ZZZ自装卸式垃圾车


42
北京凯特专用汽车厂
BKC5130JGK高空作业车

43
BKC5120JGK高空作业车

44
北京北电科林电子有限公司
BDK5110ADSC电视车

45
北京载通视音频广播技术有限公司
BZT5030DSNG卫星通信车

46
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电车制配厂
BJD5052TSL扫路车

47
北京市园林机械厂
BYJ5047GPS绿化喷洒车

48
天津
天津环亚特种挂车制造有限公司
HYE5030XDY厢式电源车


49
河北
秦皇岛新谊工程有限公司
LSS5070ZYS压缩式垃圾车


50
LSS5071ZYS压缩式垃圾车


51
保定宏业石油物探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WTJ5160TZJ钻机车


52
WTJ5220TZJ钻机车


53
WTJ5081TZJ钻机车


54
WTJ5082TZJ钻机车


55
WTJ5121TZJ钻机车


56
WTJ5123TZJ钻机车


57
廊坊开发区新赛浦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LHM5142TCJ测井车


58
LHM5251TCJ测井车


59
LHM5111TGC工程车


60
LHM5051TSJ试井车


61
辽宁
鞍山衡业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AS5100GXW吸污车


62
AS5120ZBS摆臂式垃圾车


序号
省市
厂家名称
车辆型号
备注

63
鞍山森远路桥养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AD5140TLX沥青混合料再生修补车


64
AD5070TLZ多功能沥青路面修补车


65
AD5070TGF多功能灌缝车


66
AD5100TCS除雪撒布车


67
AD5140TLZ沥青混合料再生车


68
AD5140TRX沥青路面热再生修补车


69
沈阳
沈阳北方交通工程公司
KFM5142JGK高空作业车

70
KFM5051JGK高空作业车

71
沈阳市环卫汽车改装厂
SHG5033GXW吸污车

72
SHG5095GSS洒水车

73
吉林
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厂
JY5041TSJ40试井车

74
JY5110TCY10采油车

75
JY5201TCY20采油车

76
JY5250TXJJ35洗井机

77
吉林华鼎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HD5130THB混凝土泵车

78
通化石油化工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THS5140TCY抽汲车

79
THS5230TCY采油车

80
黑龙江
哈尔滨现代环卫设备车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HXH5140XKX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81
HXH5090XKX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82
HXH5090GSS洒水车

83
HXH5090GXF吸粪车

84
上海
上海新华汽车厂
XH5140XGQ工程抢险汽车

85
XH5110XDY电源汽车

86
XH5060XDY电源汽车

87
上海华夏震旦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SZX5250GXFPM110泡沫消防车

88
SZX5130TXFGF30干粉消防车

89
SZX5170TXFGF40干粉消防车

90
上海申联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SQL5050TSL扫路车

91
江苏
江苏中意汽车有限公司
SZY5040XTX通讯车

92
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XZJ5054JGK高空作业车

93
XZJ5110JGD15高低空作业车

94

XZJ5080JGK高空作业车

序号
省市
厂家名称
车辆型号
备注

95

XZJ5282THB37B混凝土泵车

96

徐州专用汽车厂
XZQ5110HBC车载式混凝土泵车

97
苏州市捷达消防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SJD5050JGKZ14高空作业车

98
SJD5250GXFPM120泡沫消防车

99
SJD5220GXFPM90W1泡沫消防车

100
SJD5220GXFSG90W1水罐消防车

101
SJD5110GXFPM45泡沫消防车

102
SJD5110GXFSG45水罐消防车

103
SJD5040TXFQJ73W1抢险救援消防车

104
SJD5140TXFQJ75W1抢险救援消防车

105
SJD5250GXFPM120W泡沫消防车

106
SJD5030XXFTZ1000通讯指挥消防车

107
SJD5150JXFDG25登高平台消防车

108
SJD5250JXFDG32登高平台消防车

109
SJD5140GXFAP50W A类泡沫消防车

110
SJD5250GXFSG120W水罐消防车

111
SJD5250GXFSG120水罐消防车

112
SJD5140TXFGF30干粉消防车

113
SJD5030TXFQJ100抢险救援消防车

114
SJD5050TXFZM50W照明消防车

115
无锡交通汽车改装有限公司
XQX5300THB混凝土泵车

116

XQX5100GSS洒水车

117

XQX5150ZXX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118

XQX5150ZLJF自卸式垃圾车

119
XQX5040ZLJ自卸式垃圾车

120
XQX5120ZLJF自卸式垃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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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



安监总厅应急〔2013〕1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指导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及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制定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13年1月5日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急预案框架指南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工作原则



1.3编制依据



列出主要依据或参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根据驻在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明确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处置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范围。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领导小组与职责



明确本单位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按照各处(科、室)工作职能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明确各处(科、室)应急工作职责,做到职责明确、反应快速、工作有序。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应急组织机构可包括所属监察分局。



2.2事故现场工作组(督导组)职责



事故现场工作组(督导组)是按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成立,并派往事故现场的临时工作机构。明确事故现场工作组(督导组)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3.信息处置



明确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本单位与上级部门、同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及企业之间的事故信息接收与报告程序、时限、内容、方式、途径以及需要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信息跟踪要求等(可用事故信息报告程序框图的形式来描述)。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明确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对应启动的应急响应等级。应急响应等级要做到相互衔接。



4.2响应程序



明确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工作流程和具体内容,包括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参与事故调查核实与跟踪取证,协调专家组、调动应急救援队伍与开展技术指导,提供应急救援装备信息等内容。



4.3应急结束



明确现场应急处置终止的条件、程序和要求。



4.4总结评估



对本单位参加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重点在应急响应、事故现场处置方面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5.应急保障



5.1通信信息保障



明确本单位各处(科、室)、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应急值守电话等联系方式,有条件的单位应提供网络或应急平台通信保障方式,确保信息畅通。



5.2应急队伍保障



明确辖区内可调用的矿山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基本信息和调动程序等内容。



5.3应急专家保障



明确参加各类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专家名单、专业特长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5.4应急装备保障



根据事故类型和工作需要,明确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可以调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内容。



5.5 应急经费保障



结合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际,明确本单位应急工作经费的支出程序及所属支出项目等。



5.6 应急后勤保障



明确本单位应急处置工作中负责提供后勤保障的处(科、室)及保障内容。



6.预案管理



6.1预案演练



明确本应急预案演练方式和具体要求。



6.2预案修订



明确本应急预案修订部门和具体要求。



6.3 预案备案



明确本应急预案上报备案的部门。



6.4预案实施



明确本应急预案生效时间。



7.附件



7.1辖区内煤矿不同类型事故处置要点



7.2辖区内煤矿分布情况及通讯方式



7.3辖区内所有煤矿简况(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应急预案可不含此项)